海珠区龙凤街社区居民麦某向广东穗恒律师事务所主任林淑菁律师、吴清赠送“尽职尽责,律师典范;优质服务,为民解忧”的锦旗致谢!
2023-06-28
(麦某向本所主任林淑菁律师、吴清赠送锦旗的现场视频)
2023年6月15日,广东穗恒律师事务所主任林淑菁律师、吴清因承办麦某宽与廖某离婚纠纷一案,收到麦某送来的“尽职尽责,律师典范;优质服务,为民解忧”的锦旗致谢!
麦某宽与廖某于2012年认识,2014年9月28日登记结婚,2015年9月18日生育一子。儿子出生后,廖某一直不顾家,长期不在家住,一直没有负担家庭及抚养儿子的费用,而且长期对妻子和儿子不闻不问,没有尽到照顾家庭及儿子的责任和义务。其儿子长期由麦某宽的父母即麦某夫妇负担其生活费及照顾其学习和生活起居,麦某宽和儿子时常感受不到来自丈夫和父亲的爱,麦某宽和儿子对廖某十分怨恨,于是,麦某宽在父母麦某夫妇的支持下,在2023年2月23日麦某宽委托其父麦某到本所,要求本所指派律师,担任其诉讼代理人向法院提起诉讼,麦某宽要求与廖某离婚,麦某担心廖某不同意离婚,更担心廖某争儿子的抚养权,麦某希望本所律师争取到第一次起诉就能离婚,并要求广东穗恒律师事务所律师一定要为麦某宽争取到儿子抚养权,廖某是否支付儿子抚养费无所谓。
广东穗恒律师事务所接受麦某宽的委托,了解到麦某宽与廖某的夫妻关系名存实亡,并且双方还有一个年仅7岁多的未成年儿子。因男方廖某长期不顾家,不顾孩子,孩子长期由麦某宽的父母麦某夫妇照顾,对孩子已经产生了很大的伤害。而且廖某一直不愿意离婚,廖某对儿子抚养权会极力争取,考虑到为了达成麦某宽尽快离婚的要求,为了更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为麦某宽争取到儿子的抚养权,并最大限度的减轻父母的离婚诉讼对未成年子女的伤害,化解双方家庭的矛盾等各方面因素综合考虑,本所主任林淑菁律师决定亲自承办该案件,并由吴清协助办理该案件。由于被告廖某户籍在佛山市高明区,且在广州的居住证已过期,因此,本案要向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定于2023年5月23日下午14点30分开庭,开庭当天,正值广东穗恒律师事务所主任林淑菁律师在增城参加5月23日-24日为期两天的培训,为了该案能有更好的效果,广东穗恒律师事务所主任林淑菁律师没有与麦某宽协商变更律师,而是当天中午12点在增城培训地点亲自驾车2个多小时赶往高明法院开庭。本所主任林淑菁律师在从当天中午12点开始,滴水未沾、未吃午饭、并且存在低血糖的身体状态下,在庭审过程中极力促成调解,为该案争取到良好的效果。调解完毕之后,广东穗恒律师事务所主任林淑菁律师还没来得及充饥,又驾车2个多小时赶回增城继续参加培训。
在当天庭审中,广东穗恒律师事务所主任林淑菁律师对被告廖某进行了思想教育工作,并积极促成麦某宽和麦某与廖某达成谅解,在广东穗恒律师事务所主任林淑菁律师的积极协调说服下,最终双方就离婚、儿子抚养、廖某要求对儿子的探视时间达成一致意见!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当天出具了《民事调解书》:麦某宽与廖某离婚;儿子由麦某宽抚养,廖某每月支付儿子抚养费2000元直至儿子满十八周岁;廖某每周对儿子进行探视,儿子隔年在麦某宽家或廖某家过农历新年。该案调解结案,双方都很满意,真正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实现了“案结事了,事心双解”,不仅有利于避免矛盾激化,更有利于把离婚诉讼对未成年子女的的身心创伤降到最低。本案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2023年6月15日,麦某对广东穗恒律师事务所主任林淑菁律师、吴清专业、高效、优质的服务表示高度赞扬并因此送来锦旗致谢!麦某一再表示感谢本所主任林淑菁律师、吴清的热情帮助,辛勤付出,使本案取得了十分满意的良好效果!麦某对林淑菁律师、吴清高效优质的服务表示高度肯定!
(麦某向广东穗恒律师事务所主任林淑菁律师、吴清赠送锦旗的现场照片)
林淑菁律师承办婚姻家事案件心得:
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在民事诉讼案件中,婚姻家事案件一直占很大比例,当事人除了要解决是否离婚的问题,还要解决子女抚养以及财产分割等问题。而夫妻在一起的时间越长,双方之间的矛盾就越难化解,对于子女造成的身心伤害也会越大。
我作为广东穗恒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亲自承办麦某得离婚纠纷一案,不仅是为了帮当事人申请合法诉求,更是为了化解双方之间、双方家庭之间的矛盾、为双方的未成年儿子在父母离婚后构建一个更良好的、有利于身心健康的成长环境。调解过程虽经历波折,但经过积极努力的协调,最终促成了双方达成调解。
对于婚姻家事案件,用调解的方式化解双方的矛盾,取得良好的效果:不仅能让各方利益得到最大程度的平衡;有利于双方当事人为了未成年子女的健康成长,在离婚后构建良好和谐关系,最大限度的减轻双方当事人离婚对未成年子女的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