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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华人何某向海珠区侨联法律援助中心、广东穗恒律师事务所主任林淑菁律师、吴清律师赠送锦旗致谢!

2023-11-13


 2023年10月27日下午,海珠区侨联法律援助中心、广东穗恒律师事务所因承办加拿大华人何某(原告)与郑某(被告)、黄某(第三人)关于财产损害赔偿纠纷的一审、二审、执行一案,加拿大华人何某向海珠区侨联法律援助中心、本所送来“法律卫士,维护侨益;专业优质,排解侨忧;尽职尽责,温暖侨心”的锦旗致谢!海珠区侨联主席王玮、海珠区侨联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广东穗恒律师事务所主任林淑菁律师、吴清律师在本所接受何某赠送的锦旗!

一、案件基本情况

加拿大华人何某是广州市海珠区某村某巷8号宅基地房屋的使用人,郑某是广州市海珠区某村某巷9号宅基地房屋的使用人,黄某广州市海珠区某村某巷7号宅基地房屋的使用人,三房屋成品字形相邻。2014年,郑某对其9号房屋进行违章改建、深挖井桩地基、没有对周边基础进行防护加固处理,造成了何某名下的8号房屋严重受损,出现柱子、横梁、楼板、墙体等部位发生倾斜、开裂、漏水等严重受损现象。

    2016年9月,何某基于财产损害赔偿纠纷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郑某向何某支付房屋损害赔偿款488161.67元,房屋损害评估鉴定费11000元、70400元和12500元。2019年10月29日,海珠法院认为原告何某、被告郑某及第三人黄某的房屋均经过拆建,且实际建设的面积大于宅基地使用证核准的面积,不能证明符合建筑物安全设计规范,原告何某、被告郑某及第三人黄某应对何某房屋的损坏各承担三分之一的责任,又因原告何某在本案中不要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故判决被告郑某承担三分之一的费用,酌定由被告郑某向原告何某赔偿损失162720.56元及鉴定费27133元。

   何某认为其房屋受损是因郑某违章改建造成的,为何要其本人承担三分之一的责任,不服一审判决,因此提起上诉。2020年5月7日,二审法院认为原审法院应当根据举证规则指引当事人对房屋受损原因申请鉴定,若无正当理由不申请鉴定导致案件事实无法查清的,还应告知相应的法律后果,因此作出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一审法院重审。

    该案发回一审法院重审后,何某特委托了海珠区侨联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广东穗恒律师事务所主任林淑菁律师、吴清律师代理本案。2021年12月7日,海珠法院认为通过《房屋受损原因鉴定报告》明确了被告郑某9号房屋是引起原告何某的8号房屋损坏的主要原因,第三人黄某7号房屋是次要原因,8号房屋自身因素是次要原因,酌定被告郑某对原告房屋的损坏后果承担的责任比例为70%,第三人黄某、原告何某各自承担15%,因此作出由郑某向何某支付房屋损害赔偿款341713.17元及鉴定费65730元;由第三人黄某向何某支付房屋损害赔偿款73224.25元,鉴定费14085元的判决。郑某不服提起了上诉,2022年4月13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判决,此后被执行人郑某拒不履行上述判决,因此何某继续委托广东穗恒律师事务所林淑菁律师、吴清律师代理向法院申请执行。

二、案件办理过程

何某一直被房屋受损的问题困扰着,尤其是经过发回重审之后,何某为此十分焦虑。2020年8月24日,焦虑万分的加拿大华人何某特通过海珠区侨联法律援助中心委托了海珠区侨联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广东穗恒律师事务所主任林淑菁律师代理其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广东穗恒律师事务所主任林淑菁律师及时了解案件,通过搜集证据并举证、做笔录、撰写起诉状、鉴定申请书、提交证据、参与庭审、参与现场鉴定的方式,向法院阐述诉讼意见。经过鉴定,何某所有的8号房屋的受损与郑某改建的9号房屋及第三人黄某的7号房屋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广东穗恒律师事务所主任林淑菁律师对本案认真负责,多次与当事人沟通案情,尽全力为何某争取合法权益,由原先何某、郑某、黄某各承担三分之一责任的结果,经过本次庭审后变为由郑某承担较大的责任,承担70%的责任比例,而黄某、何某则各自承担15%的责任比例,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更多赔偿款,当事人对此案件结果非常满意!

郑某不服提起了上诉,广东穗恒律师事务所主任林淑菁律师继续积极发挥专业优势,认真对待庭审工作,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2022年4 月13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判决。海珠区侨联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广东穗恒律师事务所主任林淑菁律师积极维护侨益,在代理该案的一审、二审中积极发挥自身专业优势,为何某排解了困扰,并为其争取到了应有的合法权益。

在生效判决下来之后,郑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何某再次委托广东穗恒律师事务所代理其申请执行一案,海珠区侨联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广东穗恒律师事务所主任林淑菁律师、吴清律师通过与何某的委托代理人李某沟通了解案情,翻阅本案案卷材料后,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谨慎对待该案,钻研相关法律,结合本案事实,向法院申请执行。现海珠法院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受理条件,已立案执行,并且正开展相关执行工作。海珠区侨联法律援助中心主任、本所主任林淑菁律师、本所吴清律师尽职尽责,多次用心、细心、耐心地与经办法官沟通,跟进执行的进展情况,并解答当事人对该案的法律问题,帮助当事人排解困扰!

三、案件结果

2021年12月7日海珠法院作出由被告郑某向何某支付房屋损害赔偿款341713.17元及鉴定费65730元;由第三人黄某向何某支付房屋损害赔偿款73224.25元,鉴定费14085元的判决。郑某提起上诉,2022年4月13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判决。此后,因被执行人郑某拒不履行上述判决,申请执行人何某已向法院提起申请执行,目前本案已为何某执行了6万多的款项,法院执行局仍在办理当中。

通过本所代理何某与郑某、黄某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的一审、二审、执行阶段,为何某比原审一审多争取了房屋赔偿款252216.86元,鉴定费52682元,并为何某已执行到6万多的赔偿款项,本案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何某十分满意!

四、当事人的认可

2023年10月27日,加拿大华人何某对海珠区侨联法律援助中心、本所主任林淑菁律师、本所吴清律师专业、高效、优质的服务表示高度赞扬并因此送来锦旗致谢!何某一再表示感谢海珠区侨联法律援助中心、本所主任林淑菁律师、本所吴清律师的热情帮助,辛勤付出,使本案取得了十分满意的良好效果,并对林淑菁律师、吴清律师高效优质的服务表示高度肯定!


海珠区侨联法律援助中心介绍

2011年5月,海珠区侨联在海珠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和新时代侨联工作的新要求,率先在海珠区滨江街中海社区的“侨胞之家”成立了“海珠区侨联法律援助中心”。2019年7月26日,为方便侨界群众来咨询,更好地开展为侨服务,海珠区侨联把“海珠区侨联法律援助中心”移迁至广东穗恒律师事务所挂牌。

至今12年以来,广东穗恒律师事务所与海珠区侨联共建海珠区侨联法律援助中心,广东穗恒律师事务所主任林淑菁律师一直受任海珠区侨联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并且带领本所由执业律师、实习人员、律师助理组成的侨法服务团队开展依法护侨工作,为海珠区侨界群众提供公益法律咨询、公益法制宣传、公益法律讲座等服务。至今,广东穗恒律师事务所侨法服务团队为海珠区侨界群众提供公益法律咨询服务共320件,举办公益法治宣传活动63次,公益法治讲座40次,至今已帮助侨界群众解决各类法律问题共82宗,并为侨界企业、海外留学回国创业人员以及归侨侨眷等提供公益法律咨询与援助,受到了侨界群众的肯定和欢迎。

海珠区侨联法律援助中心以各街道侨联为联系点,扎根基层社区,为海珠区的广大归侨侨眷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侨界、宣传侨法、化解基层社会矛盾、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维护社会稳定。广东穗恒律师事务所侨法服务团队在凝聚侨心、宣传侨法、维护侨益、化解基层社会矛盾、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社会稳定等工作上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务实成效。

 

服务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宝岗 大道268号中新大厦2215室

服务时间:每周二上午、每周四下午
服务电话:020-84353637  020-89577579
服务内容:

1、举办法律知识讲座;

2、开展法制宣传;

3、提供免费法律咨询;

4、协助困难侨胞侨眷申请法律援助。

服务方式:

1、面对面咨询  按照服务时间直接到本所

2、电话咨询    星期一至星期五(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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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预约服务    可通过海珠区侨联或直接来电本所预约律师